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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证监会 SFC · 监管

SFC 加强证券账户开立与客户关系管理措施

HKDone 编写 · 根据官方公告历史公告
原公告发布
公告生效
资料核验

原文所列生效日已过去。本文保留当时公告内容,当前办理要求请核对机构最新通知。 资料核验日只表示本条资料的核对时间,不是文章发布日期。

香港证监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发布开户及持续客户关系管理通函。措施源于对 12 家证券经纪行的检视,重点是可疑文件、反洗钱风险,以及跨境客户管理的不足。

检视发现与整改要求

证监会发现,部分券商对开户文件的尽职审查不足,曾接纳有疑问甚至伪造的文件,对海外中介机构的跨境往来关系也存在管理弱点。监管机构要求持牌法团尽快内部复核,识别是否曾接纳这类文件。

内地投资者账户的额外措施

新闻稿列出的措施包括关闭使用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,以及关闭零余额的不活跃投资账户。新开投资账户须取得投资者书面声明,结算及资金存取须通过客户本人名下、设于合资格银行的账户进行。

文件真实性与适用边界

证监会提醒,跨境服务需同时符合香港及有关司法管辖区的规定;以虚假文件诱使券商相信其真实,可能涉及刑事责任。

通函附录 A 说明发现的问题及监管标准,B 列出内地投资者相关措施,C 提供常见问题。本文所述为监管新闻稿披露的措施,不代表任何申请人必然获批或被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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